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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上海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上海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現將《上海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按照執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31日

上海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加大土壤污染防治力度,加快改善本市土壤環境質量,保障農產品質量和人居環境安全,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明確總體要求、工作目標和主要指標

 ?。ㄒ唬┛傮w要求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落實“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城市可持續發展理念,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著眼經濟社會發展全局,以保障農產品質量和人居環境安全為目標,以改善土壤環境質量為核心,堅持“預防為主、保護優先、風險管控”的原則,突出重點區域、重點行業和重點污染物,實施分類別、分用途、分階段治理,嚴控新增污染、逐步減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導、企業擔責、公眾參與、社會監督的土壤污染防治體系,促進土壤資源安全、持續利用,為上海實現“四個率先”,建成“四個中心”、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和卓越的全球城市提供必要保障和有力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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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2020年,全市土壤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污染防治體系基本建成。到2030年,全市土壤環境質量穩中向好,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環境風險得到全面管控。到本世紀中葉,土壤環境質量全面改善,土地生態系統實現良性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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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5%左右,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95%左右。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8%左右,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98%左右。

  二、全面摸清土壤環境狀況

 ?。ㄒ唬┥钊腴_展土壤環境質量調查

  根據國家總體部署,結合本市相關工作基礎,制訂全市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工作方案,以農用地、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和潛在污染場地為重點,深入開展全市土壤污染狀況詳查。

  2017年底前,完成潛在污染場地排查,形成潛在污染場地清單,建立潛在污染場地優先管控名錄。2018年底前,查明農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積、分布及其對農產品質量的影響;掌握重點行業企業用地中污染地塊的分布及其環境風險情況。建立土壤環境質量狀況定期調查制度,每5年開展1次。(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規劃國土資源局、市農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衛生計生委、市財政局、市綠化市容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等,各區、縣政府)

 ?。ǘ┙ㄔO土壤及地下水環境質量監測網絡

  水土聯動、統一規劃、優化整合本市土壤及地下水環境質量監測點位。以耕地特別是農產品生產基地為重點,開展農用地土壤環境網格化監測;以工業園區、重點行業企業用地、交通干道兩側和優先管控的潛在污染場地為重點,開展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質量監測;以淺層地下水為重點,加強重點區域土壤及地下水聯動監測,完善地下水監測網絡。充分發揮環保、規劃國土資源、農業、水務等行業監測網作用,統一監測布點、取樣、分析測試等技術規范,形成土壤及地下水環境監測體系。每年至少開展1次全市土壤及地下水環境監測技術人員培訓。2017年底前,完成土壤環境質量國控監測點位設置。2018年底前,完成全市土壤及地下水環境質量監測網絡優化整合工作。2019年底前,實現土壤及地下水環境質量監測點位所有鄉鎮、園區和重點監管企業全覆蓋。(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國土資源局、市農委、市水務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綠化市容局、市交通委、各區、縣政府等)

 ?。ㄈ┨嵘寥拉h境信息化管理水平

  整合環保、規劃國土資源、農業、工業和水務等部門相關數據資源,建立本市土壤、地下水、水文地質、污染源等土壤環境基礎數據庫,規范數據采集流程,構建全市土壤環境信息化管理平臺。2018年底前,建成全市土壤環境質量、潛在污染場地、重點監管企業等數據庫。加強數據資源共建共享,拓寬數據獲取渠道,實現數據動態更新,建立跨部門的土壤環境信息共享機制,編制數據資源共享目錄,明確共享權限和方式,發揮土壤環境大數據在污染防治、城鄉規劃、土地利用、農業生產中的作用。(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科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規劃國土資源局、市水務局、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農委、市衛生計生委、市綠化市容局、各區、縣政府等)

  三、嚴格控制和預防土壤污染

 ?。ㄒ唬娀臻g布局管控

  開展土壤及地下水環境承載能力評價,充分考慮土壤及地下水環境質量、承載能力,合理確定區域功能定位、空間布局,劃定全市土壤及地下水環境功能區。加強建設項目布局論證,編制本市重點行業產業發展布局規劃。促進工業企業集聚發展,嚴格執行相關行業企業布局選址要求,有序搬遷或依法關閉對土壤造成嚴重污染的企業。持續推進“198”區域建設用地減量化,優先開展水源保護區、崇明生態島的低效工業用地減量化,優先調整工業園區周邊、市政設施周邊、河道兩側、交通干道兩側農用地用于生態林地建設??茖W合理布局生活垃圾處理、危險廢物處置、廢舊資源再生利用、畜禽養殖等設施和場所。(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規劃國土資源局、市環保局、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水務局、市農委、市綠化市容局、市交通委、各區、縣政府等)

 ?。ǘ﹪揽毓I污染排放

  1.加強重點監管企業土壤及地下水環境監測。2017年底前,確定并公布全市土壤及地下水環境重點監管企業名單,重點監管企業名單實行動態更新。從2018年起,重點監管企業每年要對其用地進行土壤及地下水環境質量監測,結果向社會公開。市、區兩級環保部門定期對重點監管企業和工業園區周邊開展監測,監測結果作為環境執法和風險預警的重要依據。(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國資委、各區、縣政府等)

  2.強化工業企業源頭管控。制定實施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計劃,繼續推進清潔生產審核和技術改造,防止對土壤環境的污染和危害。各類工業企業要加強日常環境管理,履行自行監測、自證守法的基本責任,排查企業用地土壤環境狀況,發現存在污染的,及時采取污染源消除、污染物隔離、阻斷等環境風險管控措施。(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各區、縣政府等)

  3.防范企業拆除過程引發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從2017年起,重點行業企業拆除生產設施設備、構筑物和污染治理設施,要事先制定殘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處置方案,報所在區環境保護、經濟信息化部門備案,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實施安全處理處置,防范拆除活動污染土壤及地下水。(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安全監管局、市質量技監局、各區、縣政府等)

  4.加強涉重金屬行業污染防控。以鉻、汞、鎘、鉛、砷等為重點,開展涉重企業重金屬污染物產生和排放狀況調查,建立涉重企業全口徑環境信息清單。嚴格執行重金屬污染物排放標準,落實總量控制指標,將重金屬污染物指標納入許可證管理范圍。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整改后仍不達標的企業,依法責令其停業、關閉,并將企業名單向社會公開。繼續淘汰涉重金屬行業落后產能,完善重金屬相關行業準入條件。制定涉重金屬重點工業行業清潔生產技術推行方案,鼓勵企業采用先進適用生產工藝和技術。落實國家鼓勵的有毒有害原料(產品)替代品目錄。加強電器電子、汽車等工業產品中有害物質控制。2020年,重點行業重點重金屬排放量比2013年下降8%。(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發展改革委、各區、縣政府等)

  5.加強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污染防控。繼續推進持久性有機污染物(POPs)統計調查,結合產業結構調整淘汰落后產能,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持久性有機污染物(POPs)污染排放,實施POPs污染場地的風險管控。(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發展改革委、各區、縣政府等)

 ?。ㄈ┘訌姽腆w廢物污染防治

  完善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與處置體系。進一步規范報廢機動車拆解和廢輪胎、廢塑料等廢舊物資的再生利用活動,引導有關企業采用先進適用的加工工藝,集聚發展。加快完善多元化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網絡體系,推進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深度處理項目建設。全面整治固廢堆存場所,完善防揚散、防流失、防滲漏等設施,制定整治方案并有序實施。規范工業固廢源頭分類收集、貯存和處理處置活動,積極推進工業固廢源頭分類與環衛、環保等處理處置設施的無縫對接,加快推進老港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填埋場二期工程。開展污水與污泥、廢氣與廢渣協同治理試點。(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環保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商務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綠化市容局、市水務局、各區、縣政府等)

  規范建筑垃圾收運處置。構建包括源頭申報、中途轉運、卸點處置、資源化利用等環節的建筑垃圾全過程管理體系,嚴禁建筑垃圾違規傾倒,規范建筑垃圾收運和處置,開展利用建筑垃圾生產建材產品等資源化利用示范。(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綠化市容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環保局、各區、縣政府等)

  以最嚴格的環境標準,大力推進醫療廢物和危險廢物處置設施建設。進一步優化危險廢物處理處置產業布局,調整位于水源保護區和技術水平落后的危險廢物處理處置企業。鼓勵區域和工業園區結合自身危廢處置需求,配套建設危險廢物處理處置設施。鼓勵企業利用危險廢物作為原材料安全利用。完善危險廢物收運體系,產業園區管理機構應根據園區產業規劃和企業需求,做好危險廢物收集貯存轉運設施的規劃、建設及運營。(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衛生計生委、各區、縣政府等)

 ?。ㄋ模┘訌娹r業生產監管

  1.減少化肥、農藥使用量。優化調整農作物種植結構和茬口布局,通過農業種植結構調整減少化肥農藥施用。鼓勵使用商品有機肥、農作物配方肥料和緩釋肥料等,推廣水肥一體化技術,優化肥料結構,降低化肥使用比例。推行農作物病蟲害專業化統防統治和綠色防控技術,大力推廣高效低毒低殘留環保型農藥以及生物農藥,加強病蟲害預測預報。大力推廣使用防蟲網、誘蟲板、殺蟲燈、性誘劑等綠色防控技術,減少病蟲害防治次數和化學農藥數量。推進實施檔案農業工程,建立農田農藥、化肥使用檔案,防止將重金屬等污染物帶入土壤。促進生態循環農業發展,推廣種養結合等生產模式,積極開展生態種植模式的應用示范,穩步發展種養結合家庭農場。到2019年,全市測土配方施肥技術推廣覆蓋率提高到9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主要農作物病蟲害統防統治覆蓋率達到40%以上。到2020年,全市化肥、農藥使用量在2015年基礎上削減20%左右。(責任單位:市農委、市環保局、市供銷合作總社、光明集團、上實集團、地產集團、各區、縣政府等)

  2.強化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貫徹實施本市養殖業布局規劃,削減養殖總量,優化養殖布局。開展畜禽養殖場標準化建設,推進規?;笄蒺B殖場污染減排,按照要求完成規劃不保留畜禽養殖場退養工作。建立長效運行管理機制,嚴控規?;笄蒺B殖場污染物排放。嚴格規范獸藥、飼料添加劑的生產和使用,防止過量使用,促進源頭減量。到2020年,全市畜禽養殖規??刂圃?00萬頭標準豬(出欄)以下,保留規?;B殖場配套建設廢棄物處理設施比例達到100%。(責任單位:市農委、市規劃國土資源局、市環保局、市公安局、光明集團、各區、縣政府等)

  3.加強農業廢棄物回收及資源化利用。加強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建立健全農業廢棄物回收貯運和綜合利用體系,到2018年,基本建立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網絡。推進農業清潔生產,結合標準園藝場建設,在崇明、青浦等地區開展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試點,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農業面源污染防治技術模式。(責任單位:市農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環保局、光明集團、各區、縣政府等)

  4.推進水產養殖污染防治。加強水產養殖投入品管理,依法規范、合理使用抗生素等化學藥品,開展專項整治。制定水產養殖清塘操作規程,減小清塘過程中底泥隨尾水排放的污染,實現池塘養殖水達標排放。(責任單位:市農委、市環保局、市公安局、光明集團、各區、縣政府等)

 ?。ㄎ澹p少生活污染

  進一步落實《上海市促進生活垃圾分類減量辦法》,通過分類投放收集、綜合循環利用,促進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持續推進農村污水治理和生活垃圾處理,排查整治非正規垃圾填埋場和堆場。按照整體轉型要求和連片整治的原則,滾動實施區域生態環境綜合治理。禁止將未經處理或者處理不合格的生活垃圾、餐廚垃圾、菜場果蔬垃圾、市政污泥、河道底泥及相關制品等直接作為肥料用于農業生產和園林綠化。強化廢氧化汞電池、鎳鎘電池、鉛酸蓄電池和含汞熒光燈管、溫度計等含重金屬廢物的回收與安全處置。減少過度包裝,鼓勵使用環境標志產品。(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農委、市綠化市容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水務局、市環保局、市商務委、各區、縣政府等)

 ?。┘訌娡话l環境事件應急管理

  建立突發環境事件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應急機制,開展突發環境事件環境損害鑒定評估,明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分級分類處置措施,穩妥處置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控制或消除對土壤及地下水環境造成的威脅和危害。各區、縣政府要制定和完善土壤及地下水污染事故處置應急預案,落實責任主體,明確應急響應程序、應急處置及保障措施等內容。(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公安局、市安全監管局、市司法局、各區、縣政府等)

  四、實施農用地分類管理

 ?。ㄒ唬﹦澏ㄞr用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

  依據國家有關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技術規范要求,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本市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技術指南。以土壤污染狀況詳查結果為依據,開展本市農用地土壤和農產品協同監測與評價。在此基礎上,按照土壤環境污染程度,將本市農用地劃分為優先保護、安全利用和嚴格管控三個類別。2018年底前,完成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定;2020年底前,完成林地園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定。建立本市農用地分類清單,定期對各類別農用地面積、分布等信息進行更新。(責任部門:市環保局、市農委、市規劃國土資源局、市綠化市容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各區、縣政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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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切實加大保護力度。根據國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方案,結合本市耕地保有量調整工作,將符合條件的優先保護類耕地劃為永久基本農田。對優先保護類耕地實現嚴格保護,確保其面積不減少、質量不下降。(責任部門:市規劃國土資源局、市農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環保局、各區、縣政府等)

  制定優先保護類耕地集中區域的土壤環境保護方案。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向優先保護類耕地集中的地區傾斜;推行秸稈還田、減施農藥化肥、增施有機肥、少耕免耕、作物輪作、農膜減量與回收利用等保護措施;優先開展優先保護類耕地集中區域的“198”建設用地減量化;農村土地流轉的受讓方要履行土壤保護的責任,避免土壤環境質量下降。(責任部門:市農委、市環保局、市規劃國土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各區、縣政府等)

  2.推進落實安全利用和風險管控。根據土壤環境狀況,結合實際,制定本市耕地安全利用和風險管控方案。2018年底前,出臺本市耕地安全利用技術指南,采取農藝調控、替代種植和土壤改良等措施,降低農產品超標風險。研究制定耕地農作物種植負面清單,加強對農民、農民合作社的技術指導和培訓,強化農產品質量檢測。結合“198”區域建設用地減量化、基本農田保護、水源保護區治理、郊野公園建設、區域生態環境綜合治理等,對安全利用類耕地進行土壤改良治理,實現安全利用。加強對嚴格管控類耕地的用途管理,依法劃定特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嚴禁種植食用農產品。結合本市耕地保有量調整工作,將嚴格管控類耕地優先調出基本農田保護范圍,制定退耕還林或種植結構調整計劃。對威脅地下水、飲用水源安全的潛在受污染耕地,落實有關治理措施。到2020年,全市耕地實現安全利用和風險管控面積14萬畝。(責任部門:市農委、市規劃國土資源局、市綠化市容局、市環保局、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各區、縣政府等)

 ?。ㄈ┘訌娏值貓@地土壤環境管理

  嚴格控制林地園林農藥施用結構及使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殘留農藥,推廣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及生物防治技術。以發展林下經濟種養模式的林地園地為重點,開展土壤環境質量監測評估,加強林地園地分類管理。對林地園地實施土壤環境跟蹤監測,對安全利用類林地園地產出食用農(林)產品的,加強產品質量檢測,并結合檢測結果及時采取種植結構調整等管理措施。對潛在污染林地園地開展環境風險評估,對不適合人群活動的,采取封閉、隔離等環境風險管控措施,試點開展生態治理修復。(責任部門:市綠化市容局、市農委、市環保局、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各區、縣政府等)

 ?。ㄋ模┘訌姾髠滢r用地資源土壤環境管理

  加強“198”區域建設用地減量化地區土壤環境管理,建立地塊檔案實施跟蹤管理,優先用于生態林地建設。制定復墾地塊調查評估技術規程和農業安全利用技術要求,嚴格按照土壤環境質量要求,實施農用地分類管理。加強納入后備農用地資源的未利用地保護,定期開展巡查,依法嚴查向灘涂、濕地等非法排污、傾倒有毒有害物質的環境違法行為。對灘涂圍墾土地擬開發為農用地的,應組織開展土壤環境狀況調查評估,嚴格按照土壤環境質量要求,實施農用地分類管理。結合村莊改造和美麗鄉村建設,加強對農村宅基地和畜禽養殖、設施農業等其他農用地復墾土地的土壤環境管理。(責任部門:市規劃國土資源局、市水務局、市農委、市綠化市容局、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環保局、各區、縣政府等)

  五、實施建設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

 ?。ㄒ唬┙⒄{查評估制度

  強化建設用地儲備、出讓、收回、續期等環節的場地環境調查評估,完善相關技術體系,實施本市建設用地動態流轉調查評估制度。2017年底前,初步建立工業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場地環境全過程監管制度,加強工業用地使用過程中的土壤及地下水環境保護。在工業用地與經營性用地儲備、出讓、收回、續期前,場地責任主體應組織完成場地環境調查評估,并將調查評估結果報送環保部門。(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規劃國土資源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各區、縣政府等)

 ?。ǘ┓婪督ㄔO用地新增污染

  開展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時,要包含對土壤及地下水環境影響的評價內容,并提出防范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的具體措施。制定重點行業企業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技術規范,新建項目需要建設的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設施,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各區、縣政府等)

  針對重金屬、揮發性有機物以及半揮發性有機污染物等重點防控污染物,嚴格審批相關建設項目,對排放鉛、汞、鎘、鉻、砷5種重金屬、氯代烴以及多環芳烴等污染物的新增產能和淘汰產能實行“減半置換”。(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各區、縣政府等)

 ?。ㄈ娀瘽撛谖廴緢龅仫L險管控

  結合潛在污染場地排查和土壤污染狀況詳查結果,按照環境風險程度,對本市潛在污染場地實行分級管控。針對“優先管控”場地,制定土壤及地下水監管制度,篩選其中污染風險較大的在生產運行規模企業納入全市重點監管企業名錄管理;針對“一般管控”場地,制定階段性土壤及地下水調查評估制度。定期跟蹤評估潛在污染場地環境風險,發現污染擴散的或環境風險超出可接受水平的,由場地責任主體及時采取風險管控或治理修復措施。歷史遺留的暫不開發利用或現階段不具備治理修復條件的潛在污染場地,由所在地區、縣政府組織劃定風險管控區域,設立標識,實施污染物隔離、阻斷等管控措施。(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規劃國土資源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安全監管局、各區、縣政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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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結合土壤及地下水環境質量狀況,加強對受污染場地再開發利用的城鄉規劃論證和審批管理。將建設用地土壤及地下水環境管理要求納入城市規劃和供地管理,土地開發利用須符合規劃用地功能的土壤及地下水環境質量要求。土地利用規劃、城市規劃、控詳規劃等應考慮地塊的環境風險,建立污染場地再開發利用的負面清單,合理確定土地用途。(責任單位:市規劃國土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環保局、各區、縣政府等)

 ?。ㄎ澹┞鋵嵄O管責任

  規劃國土資源部門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和地塊土壤及地下水環境質量狀況,加強土地儲備、出讓、收回、續期等環節的監管,嚴格建設用地審批,督促責任主體落實場地環境調查評估和污染場地治理修復責任。環境保護部門加強對建設用地土壤及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風險評估、污染場地治理修復等活動的監管,做好新增建設項目土壤污染防治、潛在污染場地風險管控和污染場地修復治理等的監督管理工作。經濟信息化部門在新建項目準入、技術改造、產業結構調整以及潛在污染場地排查與風險管控等環節加強監管,配合環保部門做好工業用地的監管和治理修復,建立工業環境信息化監管平臺,制定落實工業環境治理支持政策等。住房城鄉建設管理部門要在地塊建設項目的管理和施工審批等環節加強監管。建立規劃國土資源、環境保護、經濟信息化、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間的信息溝通機制,實行聯動監管。(責任單位:市規劃國土資源局、市環保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各區、縣政府等)

  六、開展污染場地治理修復

 ?。ㄒ唬┟鞔_治理修復責任主體

  按照“誰污染,誰擔責”的原則,造成土壤污染的單位或個人要承擔治理修復的主體責任。責任主體發生變更的,由變更后繼承其債權、債務的單位或個人承擔相關責任。責任主體滅失或責任主體不明確的,由所在地區、縣政府依法承擔相關責任。(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規劃國土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各區、縣政府等)

 ?。ǘ┯行蜷_展治理修復

  1.制定土壤污染治理修復規劃。以影響農產品質量和人居環境安全的突出土壤污染問題為重點,結合本市重點區域發展轉型、產業結構調整、重點地區生態環境綜合治理、綠色產業園區創建、“198”區域建設用地減量化、郊野公園建設、崇明生態島建設等,制定土壤污染治理修復規劃,明確重點任務,責任單位和分年度計劃,建立項目庫,2017年底前完成。(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規劃國土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農委、各區、縣政府等)

  2.開展污染場地治理修復。結合城市發展布局調整和場地土壤及地下水環境質量狀況,以擬開發利用為住宅、商業、學校、醫療、養老場所、游樂場、公園、體育場、展覽館等環境敏感性用地的潛在污染場地為重點,開展治理修復。重點推進南大、桃浦等重點轉型發展區域的場地治理修復。優先組織開展崇明生態島、水源保護區內土壤治理修復,其他地區結合區域生態環境綜合治理,根據土壤污染程度、環境風險及其影響范圍,確定治理與修復的重點區域。(責任單位:市規劃國土資源局、市環保局、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農委、各區、縣政府等)

  3.強化治理修復工程監管。實施污染場地治理修復工程,應按照經審核通過的治理修復方案進行,并采取措施,防止污染土壤挖掘、堆存以及治理修復過程中產生的廢水、廢氣、固廢等二次污染,對具有揮發性有機污染物的場地鼓勵采取原位治理修復技術和封閉式治理措施。受污染土壤經治理修復后,應進行資源化再利用,原則上實現區域內消納。治理修復工程實行環境監理制度,責任主體應委托獨立的環境監理機構對施工全過程實施環境監理。工程施工期間,責任單位要設立公告牌,公開工程基本情況、環境影響及其防范措施,所在地環境保護部門要對各項環境保護措施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工程完工后,責任單位要委托第三方機構對治理修復效果進行評估,結果向社會公開。(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規劃國土資源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農委、各區、縣政府等)

  建立并動態更新本市土壤污染治理修復項目管理數據庫,落實土壤污染治理修復終身責任制,實施治理修復場地的長效跟蹤評估。環保部門要加強對場地環境調查評估與治理修復從業單位的監督檢查,組織開展對從業單位項目完成情況的抽查檢查和考核評估,檢查結果納入到社會誠信體系進行管理,并向社會公開。(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規劃國土資源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農委、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各區、縣政府等)

  七、加大科技支撐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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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加強土壤污染防治技術研究。整合高校、研究機構、企業等科研資源,基于本地區土壤特性和水文地質條件,開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成因、遷移轉化規律、污染生態效應、生態修復植物篩選,以及土壤污染與農產品質量、人體健康關系等方面的基礎性研究,為環境安全診斷、地方標準制定、污染防控模式創新提供重大理論支撐。開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診斷、監測預警、風險評估、治理修復等方面的應用性研究,為環境污染狀況調查、監控預警、風險防控與安全利用提供關鍵技術與方法。研發污染場地治理修復的綠色可持續環境功能材料,研制集成化和模塊化的先進技術裝備。(責任單位:市科委、市教委、市環保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規劃國土資源局、市農委、市綠化市容局、市衛生計生委、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各區、縣政府等)

  2.加強土壤環境管理技術研究。建立基于法制化、規范化、精細化的土壤及地下水環境管理技術體系。研究污染場地暴露的本土化關鍵參數,確定污染場地修復閾值。研究農用地土壤環境安全評估與分級技術方法。完善土壤及地下水環境調查、風險評估、監控預警、治理修復等系列技術規范標準。開展基于風險全過程管理的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模式、環境應急機制與政策制度體系。建立土壤及地下水環境損害評估指標體系、評估制度和責任追究機制。(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科委、市規劃國土資源局、市農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綠化市容局、市教委、各區、縣政府等)

 ?。ǘ┘铀賱撔录夹g成果轉化應用

  建立健全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治理修復技術體系,圍繞重金屬、揮發性和半揮發性污染場地治理修復,形成一批效果好、成本低、易推廣的適用技術,鼓勵發展土壤污染防治重大創新技術裝備。完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機制,圍繞科技創新中心建設,布局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實驗室、科研基地,建設環境修復功能型平臺。開展國際合作研究與技術交流,引進消化土壤污染風險識別、土壤污染物快速檢測、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阻隔等風險管控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責任單位:市科委、市教委、市環保局、市規劃國土資源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農委、市綠化市容局、各區、縣政府等)

 ?。ㄈ┩苿又卫硇迯彤a業健康發展

  1.規范引導土壤治理修復行業市場。規范土壤治理修復從業機構和人員管理,依據技術力量、人員配置、項目業績等因素建立行業信用評價體系,通過行業信用評價機制和黑名單機制,實現優勝劣汰,促進行業良性發展。發揮“互聯網+”在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復全產業鏈中的作用,優化和集成社會資源配置,提升行業創新力和生產力。充分發揮社會組織作用,建立行業自律機制,規范市場操作流程,形成健康有序的市場氛圍,促進產業規范發展。提升土壤治理修復項目公開透明度,通過信息公開和過程監管的方式促進產業發展。(責任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環保局、市規劃國土資源局、市農委、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科委、市綠化市容局、市工商局、各區、縣政府等)

  2.培育壯大土壤治理修復產業鏈。放開服務性監測(檢測)市場,鼓勵檢驗檢測機構參與土壤環境監測評估活動,采用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委托具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開展土壤監測(檢測)活動。加快完善覆蓋環境調查、測試分析、風險評估、治理修復工程設計與施工等環節的產業鏈,培育一批綜合實力雄厚的龍頭企業和專業優勢明顯的中小企業。

  建立土壤污染治理修復技術(產品)評價機制,制定土壤污染治理修復技術(產品)推廣目錄,開發“土壤治理修復最佳實踐”,開展土壤污染治理修復技術(產品)宣傳培訓和項目對接。(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環保局、市規劃國土資源局、市農委、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科委、市質量技監局、市綠化市容局、市工商局、各區、縣政府等)

  八、健全法規標準體系

 ?。ㄒ唬┫到y構建法規標準體系

  1.完善相關法規。按照法定程序,研究修訂污染防治、城鄉規劃、土地管理、農產品質量安全等相關地方法規,強化土壤污染防治有關內容,開展土壤污染防治相關立法研究。制定出臺土壤環境重點監管企業、潛在污染場地和農用地土壤環境管理辦法,研究修訂《上海市農藥經營使用管理規定》,制定重點行業企業生產設施拆除、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農業廢棄物回收利用、畜禽和水產養殖業投入品使用等管理制度。到2020年,基本建立本市土壤污染防治法規、規章體系。(責任單位:市政府法制辦、市環保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規劃國土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農委、市綠化市容局、各區、縣政府等)

  2.系統構建標準體系。制定重點監管企業用地土壤及地下水環境監測技術規范。制定重點行業企業生產設施拆除管理制度并發布相關技術規定。修訂本市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健康風險評估篩選值,制定建設用地地下水環境健康風險評估篩選值,完善本市場地環境調查、監測、評估及污染場地治理修復方案編制、工程環境監理和評估驗收等技術規范。

  研究制定本市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評價標準,制定畜禽糞便還田、水產養殖場清塘及尾水排放、農用地分類分級、復墾農用地調查評估以及生活垃圾和菜場果蔬垃圾制品利用等技術規范。到2020年,基本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土壤環境保護標準規范體系。(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質量技監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規劃國土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水務局、市農委、市綠化市容局、各區、縣政府等)

 ?。ǘ┤鎻娀O管執法

  1.明確監管重點。重點監管化工石化、醫藥制造、橡膠塑料制品、紡織印染、金屬表面處理、金屬冶煉及壓延、非金屬礦物制品、金屬鑄鍛加工、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及使用、農藥生產、危險廢物收集利用及處置等行業企業以及儲油庫加油站、生活垃圾收集處理處置、污水處理污泥處置等市政設施,重點監測土壤中鎘、汞、砷、鉛、鉻等重金屬和多環芳烴、氯代烴、苯系物、石油烴等有機污染物,以南大、桃浦、吳淞、高橋、吳涇、星火等重點轉型發展區域、鋼鐵和石化產業集中區域、生態環境綜合治理區域、水源保護區、崇明生態島等地區作為土壤污染防治重點區域。(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規劃國土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農委、各區、縣政府等)

  2.加大執法力度。將土壤污染防治作為環境執法的重要內容,充分利用環境監管網格,加強土壤環境日常執法。強化環境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嚴厲打擊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違法違規存放危險化學品、非法處置危險廢物、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設施、監測數據弄虛作假等環境違法行為。開展重點行業、重點監管企業專項環境執法,對嚴重污染土壤環境、群眾反映強烈的企業進行掛牌督辦。改善環境執法條件,配備必要的土壤污染快速檢測等執法裝備。提升現場監測采樣與實驗分析能力,突發事故應急處置能力,重點行業、重點污染物和重點區域的監控能力和監察執法能力。(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規劃國土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農委、市安全監管局、市綠化市容局、市財政局、各區、縣政府等)

  九、創新環境治理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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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完善管理體制。按照“國家統籌、市負總責、各區落實”的原則,完善土壤環境管理體制,全面落實土壤污染防治屬地責任。各級政府應當對本轄區的土壤環境質量負責,督促各有關部門依法履行土壤污染防治的管理職責。(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科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財政局、市規劃國土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農委、各區、縣政府等)

  2.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市、區兩級財政加大對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支持力度,研究完善政府資金投入和補貼政策。積極爭取和合理使用中央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用于土壤環境調查與監測評估、監督管理、治理修復等工作。統籌市、區相關財政資金,通過現有政策和資金渠道加大支持,將農業綜合開發、高標準農田建設、農田水利建設、耕地保護與質量提升、測土配方施肥等涉農資金,更多用于優先保護類耕地集中地區。統籌用好國家專項建設基金,支持企業對涉重金屬落后生產工藝和設備進行技術改造。結合本市生態紅線劃定工作,完善本市生態補償相關制度。(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規劃國土資源局、市環保局、市水務局、市農委、各區、縣政府等)

  3.完善激勵機制。采取有效措施,激勵相關企業參與土壤污染治理修復。研究制定和完善扶持有機肥生產、農業廢棄物綜合利用、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等企業的激勵政策。(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規劃國土資源局、市環保局、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農委、市稅務局、供銷合作總社、各區、縣政府等)

 ?。ǘ┮龑鐣Y本參與

  按照“誰治理,誰受益”的原則,完善“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社會參與”多元化投入機制。充分運用市場機制,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發揮財政資金撬動功能,帶動更多社會資本參與土壤污染防治。利用財稅、金融信貸、投資、價格等經濟手段,創建社會化、市場化、多元化融資平臺,拓寬融資渠道,建立污染治理新機制,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推動受污染耕地和以政府為責任主體的污染地塊治理修復。積極發展綠色金融,發揮政策性和開發性金融機構引導作用,為重大土壤污染防治項目提供支持。有序開展重點行業企業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上海保監局、市環保局、市財政局、市金融辦、上海銀監局、上海證監局、各區、縣政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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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推進信息公開。定期適時公布本市土壤環境狀況。繼續公開違法違規企業處罰整改情況等信息,嚴格執行《企業事業單位環境信息公開辦法》,重點行業企業應依法向社會公開其主要污染物名稱、排放方式、排放濃度和總量、超標排放等情況以及污染防治設施的建設和運行情況。(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規劃國土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農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各區、縣政府等)

  2.引導全社會參與。發揮民間組織在環境社會管理中的積極作用,鼓勵和引導環保公益組織參與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實行有獎舉報,鼓勵公眾通過“12345”市民熱線、信函、電子郵件、政府網站、微信平臺等途徑,對偷排廢水、廢氣,亂倒廢渣、污泥等污染土壤及地下水的環境違法行為進行監督。(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規劃國土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農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各區、縣政府等)

  3.推動公益訴訟。鼓勵依法對污染土壤等環境違法行為提起公益訴訟。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單位要積極配合司法機關的相關案件辦理工作和檢察機關的監督工作。(責任單位:市檢察院、市高法院、市規劃國土資源局、市環保局、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水務局、市農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綠化市容局、各區、縣政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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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定土壤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方案。制作掛圖、視頻,出版科普讀物,利用互聯網、數字化放映平臺等手段,結合世界地球日、世界環境日、世界土壤日、世界糧食日、全國土地日等主題宣傳活動,普及土壤污染防治相關知識。加強法律法規政策宣傳解讀,營造保護土壤環境的良好社會氛圍,推動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把土壤環境保護宣傳教育融入黨政機關、學校、工廠、社區、農村等的環境宣傳和培訓工作。鼓勵支持有條件的高等學校開設土壤環境專門課程。(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委宣傳部、市教委、市規劃國土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農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文廣影視局、市糧食局、市科委、各區、縣政府等)

  十、強化目標責任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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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區、縣政府是實施本行動計劃的主體,各區要在2017年年內制定并公布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確定重點任務和工作目標,報送市環保局備案。要加強組織領導,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資金投入,創新投融資模式,強化監督管理,抓好工作落實。(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規劃國土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農委、各區、縣政府等)

 ?。ǘ┘訌姴块T協調聯動

  建立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協調機制,定期研究解決重大問題。市環保局負責全市土壤污染防治的統一監督協調,市各有關部門要按照本實施方案分工要求,協同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于2017年6月底前,制訂出臺各專項工作方案。各專項工作牽頭部門要定期將進展情況報市環保局匯總,市環保局要加強督促檢查,每年年底前,將本年度工作進展情況向市政府報告。(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科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財政局、市規劃國土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水務局、市農委、市綠化市容局、各區、縣政府等)

 ?。ㄈ┞鋵嵠髽I責任

  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要積極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或者減少土壤污染,消除土壤污染危害,對所造成的土壤污染依法承擔責任。有關企業要加強內部管理,將土壤污染防治納入環境風險防控體系,嚴格依法依規建設和運營污染治理設施,確保重點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企業在日常生產經營過程中,要定期排查土壤污染安全隱患,發現有安全隱患的,應及時采取措施消除隱患。造成土壤污染的,應承擔調查評估、治理修復的法律責任。國有企業要帶頭落實。2017年底前,市、區兩級政府要與重點行業企業簽訂土壤污染防治責任書,明確相關措施和責任,責任書向社會公開。(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國資委、各區、縣政府等)

 ?。ㄋ模﹪栏裨u估考核

  土壤污染防治目標責任考核納入黨政領導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考核體系。完善環保督查制度,將土壤污染防治作為環境保護督察的重點內容。2017年上半年,市政府與各區、縣政府簽訂土壤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分解落實目標任務。分年度對各區重點工作進展情況進行評估,2020年,對各區行動計劃實施情況進行考核,評估和考核結果作為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的重要依據。(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委組織部、市監察局、市審計局、各區、縣政府等)

  對年度評估結果較差或未通過考核的區,要提出限期整改意見,整改完成前,對有關地區實施建設項目環評限批;整改不到位的,要約談有關區、縣政府及其相關部門負責人。對失職瀆職、弄虛作假的,視情節輕重,予以誡勉、責令公開道歉、組織處理或黨紀政紀處分;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調離、提拔或者退休的,也要終身追究責任。(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委組織部、市公務員局、市監察局、各區、縣政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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